家裡的外籍看護快做滿3年了,接下來該怎麼辦?
很多雇主會以為:
「外籍看護做滿3年,是不是一定要回國?」
「我們想繼續用原本的看護,要重新申請嗎?」
「如果看護不想續聘,要換新雇主,我要辦什麼?」
其實,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次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,但做滿3年並不代表一定要離開台灣。
如果原雇主與外籍看護雙方都有繼續合作的意願,可以辦理期滿續聘;如果雙方決定不再續聘,而移工希望留在台灣繼續工作,則可以辦理期滿轉換/期滿轉聘,由其他符合資格的新雇主承接。
唐明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整理2026年最新外籍看護期滿續聘、期滿轉聘及轉換雇主流程,讓雇主一次搞懂「外籍看護做滿3年」之後到底該怎麼處理。
一、外籍看護做滿3年,一定要回國嗎?
不一定。
依《就業服務法》規定,家庭看護工等第二類外國人的每次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。
但是聘僱期滿後,只要符合相關規定,移工可以:
① 繼續由原雇主聘僱
或
② 改由新的雇主接續聘僱
不需要因為單純「做滿3年」就一定先回母國,再重新來台。
因此,外籍看護快滿3年時,雇主真正需要先確認的是:
「我們雙方還要不要繼續聘僱?」
這個答案會決定接下來要走「期滿續聘」還是「期滿轉換」。
二、什麼是外籍看護「期滿續聘」?
如果原雇主仍需要外籍家庭看護工,而且原本的移工也願意繼續留下來工作,就可以辦理:
期滿續聘
簡單說就是:
原雇主+原外籍看護 → 繼續下一個聘僱期間。
依現行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》,應在外籍看護原聘僱許可屆滿前:
2個月至4個月內
向勞動部辦理期滿續聘申請。
也就是說,不是等到3年期滿當天才開始處理。
如果等到剩幾天甚至已經到期才想辦理,很容易增加文件、居留或聘僱銜接問題。
三、期滿續聘需要雙方都同意嗎?
需要。
期滿續聘並不是雇主單方面決定。
依現行規定,申請期滿續聘時,需要提出:
勞雇雙方合意期滿續聘的證明。
所以在外籍看護聘期剩下約4個月時,唐明通常會建議雇主先跟移工確認:
-
願不願意繼續工作?
-
薪資是否需要重新協議?
-
休假方式是否需要調整?
-
工作內容是否有改變?
-
被看護者目前的照護需求是否不同?
-
移工是否有返鄉安排?
先把雙方意願談清楚,再進行續聘文件,比最後一刻才確認安全得多。
四、期滿續聘什麼時候開始辦最好?
法定申請時間是:
聘僱期滿前2個月至4個月內。
例如:
外籍看護聘僱許可到期日是:
2027年1月31日
則原則上應在到期前2至4個月的法定期間內辦理期滿續聘。
實務上,唐明會建議:
剩4個月左右就開始確認。
因為真正需要處理的不只是送一張申請書,還可能包括:
-
雙方續聘意願
-
被看護者資格確認
-
招募許可相關文件
-
新勞動契約
-
居留文件
-
來源國文件或驗證
-
移工返鄉安排
提早確認,可以降低聘僱期限快到時才發現文件不足的風險。
五、期滿續聘要準備哪些資料?
依勞動部目前公開資料,家庭看護工期滿續聘使用的申請表為:
NAF-015 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聘僱申請書(含期滿續聘)。
官方常見問答列出的主要文件包括:
-
有效招募許可函
-
雇主與移工簽署的雙方合意期滿續聘證明
-
移工申請居留相關證明文件
-
其他依案件資格需要的文件
實際應備資料仍會依個案資格及當時法規有所不同。
六、如果外籍看護做滿3年,不想繼續留在原雇主家呢?
如果原雇主與外籍看護決定:
「3年做完就不再續聘。」
但外籍看護希望繼續留在台灣工作,就可以辦理:
期滿轉換
也就是一般常說的:
期滿轉聘、期滿換雇主。
現行規定也是在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:
2個月至4個月內
辦理相關期滿轉換程序。
七、什麼叫「期滿轉聘」?
舉例來說:
印尼看護A在王奶奶家工作3年。
聘期即將屆滿。
王奶奶家不再續聘,但A希望繼續留在台灣照顧其他長輩。
這時候就可以依法辦理:
期滿轉換 → 尋找新的合法雇主 → 由新雇主接續聘僱。
如果在期滿前已經找到符合資格的新雇主,並且雙方完成期滿接續聘僱合意,新雇主可以依規定直接申請接續聘僱。
這也是為什麼有些雇主在找「國內承接外籍看護」時,會看到標示:
「期滿轉換」
這類移工並不是工作期間發生爭議而轉出,而是原本的3年聘期正常屆滿後選擇更換雇主。
八、期滿續聘 vs 期滿轉聘,一張表看懂
| 情況 | 期滿續聘 | 期滿轉聘 |
|---|---|---|
| 原雇主 | 不變 | 更換 |
| 外籍看護 | 原本同一位 | 原本同一位移工轉至新雇主 |
| 雙方是否繼續合作 | 是 | 否 |
| 主要目的 | 原雇主繼續聘僱 | 移工改由新雇主承接 |
| 辦理時間 | 原聘期屆滿前2~4個月 | 原聘期屆滿前2~4個月 |
| 是否一定要先回國 | 不一定 | 不一定 |
所以外籍看護快滿3年時,可以先用最簡單的方法判斷:
雇主想留人+移工也願意留下
→ 期滿續聘
原雇主不續聘+移工希望留台工作
→ 期滿轉換/期滿轉聘
九、期滿轉聘找到新雇主後,要注意3日、15日
如果外籍看護已經與新的雇主完成期滿接續聘僱程序,還有兩個重要期限不能忘記。
3日內
期滿轉換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文件後:
3日內應向工作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辦理接續聘僱通報。
15日內
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文件後:
15日內應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。
所以最簡單的記法就是:
3日地方政府通報
15日勞動部申請
這也是國內承接案件最容易漏掉的行政期限之一。
十、期滿轉聘的新雇主也要有外籍看護資格
不是只要移工願意,就能隨便找一戶家庭接手。
新的雇主仍必須符合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合法聘僱資格。
例如可能是:
-
持有有效招募許可
-
符合家庭看護工現行申請資格
-
80歲以上符合免醫療專業評估資格
-
符合特定身心障礙資格
-
符合失智症、長照或其他法定資格
目前接續聘僱又區分「持招募函接續」與符合資格的「非持招募函接續」,不同案件需要準備的文件不同。
因此,不是先找到移工,再來確認自己能不能承接。
比較安全的順序是:
先確認雇主資格 → 再媒合移工 → 再辦理合法接續聘僱。
十一、原本的外籍看護不續聘,雇主要重新找一位怎麼辦?
這也是很多家庭最容易混淆的地方。
如果原本的外籍看護3年期滿後不再續聘,但被看護者仍需要外籍家庭看護人力,原雇主就要依自己的資格及案件狀況,安排後續重新招募、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。
目前政府也有「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」程序,原則上需在原看護工聘期屆滿前4個月內開始確認相關資格及辦理方式。
因此,不要等原看護最後一天離開才開始找下一位。
如果家中有臥床、失智、鼻胃管、抽痰、夜間照護等需求,中間只要空窗幾天,家屬的照顧壓力就可能非常大。
十二、外籍看護在台灣最多只能工作12年嗎?
一般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的外籍移工,在台工作期間原則上:
累計不得超過12年。
但是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者,如果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、有特殊表現,而且符合政府規定的資格及評點條件:
最長可累計至14年。
因此,如果外籍看護已經在台灣工作很多年,辦理續聘或轉聘以前,也要確認其累計在台工作年限。
十三、外籍看護做滿3年,最常見的5個錯誤
1. 以為滿3年一定要回國
現在並不是如此。
符合規定可以直接辦理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。
2. 等到最後一個月才問要不要續聘
法定辦理期間就在期滿前2~4個月。
太晚確認容易造成時間壓力。
3. 雇主想續聘,就以為移工一定要留下
期滿續聘必須是雙方合意。
移工如果決定期滿不續聘,不能單方面強迫。
4. 移工找到新雇主,就以為可以直接去工作
仍要完成合法期滿轉換及接續聘僱程序。
5. 只處理移工,不確認被看護者資格
不論續聘、重新招募或新雇主承接,都應確認相關案件資格及文件是否符合現行規定。
十四、常見問題 FAQ
Q1:外籍看護做滿3年一定要離境嗎?
不一定。
符合規定並完成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程序,可以繼續在台灣合法工作。
Q2:我要留原本的外籍看護,要多久以前辦?
依法應在原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:
2個月至4個月內辦理期滿續聘。
建議約剩4個月時就先確認雙方意願。
Q3:外籍看護不想續聘,可以換雇主嗎?
可以。
如果聘僱期滿後不再與原雇主續聘,而移工希望繼續留台工作,可以依規定辦理期滿轉換,由符合資格的新雇主接續聘僱。
Q4:雇主想續聘,但外籍看護不願意,可以強迫她續聘嗎?
不可以。
期滿續聘需要勞雇雙方合意。
如果雙方沒有續聘意願,就應依合法程序辦理期滿轉換、離境或其他適用程序。
Q5:期滿轉聘跟一般中途轉出一樣嗎?
不完全相同。
期滿轉聘是原本聘僱期限正常屆滿後,移工改由新雇主接續聘僱。
一般轉出則可能發生在原聘僱期間尚未屆滿時。
兩者的申請原因、時間點與部分文件程序不同。
唐明提醒:剩4個月就應該開始問「要不要續聘」
很多外籍看護案件真正發生問題,不是在申請資格,而是:
大家都以為還有時間。
剩4個月沒有問。
剩3個月沒有問。
剩1個月才突然發現:
外籍看護不想續聘。
家裡又還沒有找到下一位。
因此,如果家中的外籍看護即將做滿3年,唐明建議提前確認三件事情:
第一:雇主還需不需要原外籍看護?
第二:外籍看護願不願意續聘?
第三:如果不續聘,下一位照護人力要走國內承接還是國外引進?
越早確認,越能避免照護空窗。
唐明國際開發有限公司|外籍看護續聘・期滿轉聘服務
唐明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協助辦理:
外籍看護期滿續聘、重新招募、期滿轉聘、國內承接、移工轉換雇主、印尼看護媒合、國外引進及相關聘僱文件。
如果家中的外籍看護聘期快到,可以先提供:
聘僱許可到期日+是否希望留任+移工是否願意續聘
就可以先判斷接下來應走:
期滿續聘、期滿轉換、國內承接,還是重新招募。
唐明國際開發有限公司
外勞仲介|移工仲介|外籍看護仲介|印尼看護媒合
※本文依2026年9月22日勞動部、勞動力發展署及現行法規公開資料整理。實際案件仍應依申請當時最新法令、個案資格及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