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外籍家庭看護工常見問題|申請資格、續聘、薪資、休假與遞補一次看
資料更新日期:2026年9月16日
想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,卻搞不清楚巴氏量表、80歲免評、聘前講習、重新招募、期滿續聘、移工轉出及遞補等規定?
唐明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整理2026年外籍家庭看護工常見問題,包含申請資格、申請流程、雇主聘前講習、薪資、休假、期滿續聘、重新招募、移工失聯及遞補等規定,提供準備申請外籍看護的家庭參考。
本文依勞動部、勞動力發展署現行法規及公開資料整理。移工政策可能調整,實際案件仍應以申請當時主管機關最新規定及個案審查結果為準。
一、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
Q1:2026年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,需要什麼資格?
目前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,已經不是只有「巴氏量表」一種方式。
被看護者符合下列資格之一,即可能符合申請條件:
-
符合政府公告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或程度。
-
經指定醫療機構專業評估,符合照護需要。
-
符合長照資格,並接受政府補助之居家照顧、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。
-
經醫師開立符合政府公告病症或病況的診斷證明。
-
一年內曾由合法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家庭看護技術工作者照顧,且仍有照顧需求。
-
年滿80歲以上者,可依現行規定持身分證明文件申請,不必為取得資格另外接受醫療專業評估。
另外,70歲至79歲罹患癌症第2期以上,以及其他符合政府公告病症或病況者,也可依多元免評方式辦理。
因此,現在申請外籍看護,不一定需要重新做巴氏量表,應先確認被看護者最適合使用哪一種資格提出申請。
Q2:除了巴氏量表,還有哪些方式可以申請外籍看護?
常見的多元資格包括:
1.巴氏量表
2.殘障手冊(需符合特定項目)
3.使用長照服務連續六個月長照收據
4.失智症診斷證明書(CDR>1)
5.免評80歲
6.不分年齡癌症第四期
7.七十歲以上癌症第二期
8、一年內聘僱過外勞有證明(不含台灣就業通)
二、第一次聘僱外籍看護,要上聘前講習嗎?
Q3:什麼是「雇主聘前講習」?
依《就業服務法》規定,本國雇主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工作以前,應先完成雇主聘前講習。
目的在於讓第一次聘僱移工的雇主了解:
-
外籍看護聘僱相關法令
-
雇主及移工權利義務
-
移工生活照顧
-
工作管理注意事項
-
政府提供的相關資源
完成聘前講習後,才能依規定辦理相關聘僱或接續聘僱程序。
Q4:聘前講習怎麼上?
目前主要可透過以下方式辦理:
1. 網路講習
可透過「外國人勞動權益網-雇主聘前講習專區」辦理。
2. 臨櫃講習
可至指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參加。
3. 團體講習
符合一定人數時,可依規定參加主管機關安排的團體講習。
第一次聘僱家庭看護工的雇主若無法親自參加,符合規定的親屬或實際負責移工管理監督之人,也可能依規定代為參加。
三、被看護者可以自己當雇主嗎?
Q5:被看護者可以用自己的名字申請外籍看護嗎?
原則上,如果被看護者在臺灣有符合規定的親屬,應由符合資格的親屬擔任雇主。
如果被看護者在臺灣沒有符合規定的親屬,可以依規定提出相關聘僱與管理受託文件,由被看護者本人擔任雇主。
所稱親屬原則上包括配偶、直系血親、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及法規所定姻親等。
四、外籍看護快滿3年,要怎麼辦?
Q6:什麼時候要辦「重新招募」?
如果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期間即將屆滿,而家庭仍有聘僱外籍看護的需求,應提早辦理重新招募。
一般應在原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4個月內開始辦理。
目前重新招募案件也要依被看護者現行資格及國內求才程序辦理。
如果符合醫療、身障、長照或一年內曾受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等資格,依相關規定辦理長照推介;單純使用80歲以上免醫療評估資格者,則依規定完成台灣就業通國內求才程序。
Q7:「80歲以上重新招募免評」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嗎?
年滿80歲以上者,可以使用現行80歲以上免醫療專業評估制度申請。
另外,一年內曾由合法家庭看護工或家庭看護技術工作者照顧,且仍具有照顧需求者,也已有現行資格規定。
因此,辦理重新招募時,應依目前被看護者實際資格判斷,不宜直接套用早期舊版問答。
五、期滿續聘怎麼辦?
Q8:原本的外籍看護願意繼續做,可以直接續聘嗎?
可以。
雇主與移工如果雙方都有續聘意願,可以辦理「期滿續聘」。
一般應於:
外籍移工聘僱期滿前2個月至4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常見文件包括:
-
有效的招募許可
-
雇主與移工雙方合意期滿續聘證明
-
移工居留相關證明
-
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文件
因此,如果希望原外籍看護繼續工作,不建議等到聘僱期限快到才處理,最好在屆滿前4個月就開始確認續聘意願及相關文件。
六、移工失聯,可以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嗎?
Q9:家庭看護工失聯多久,可以申請遞補?
外籍家庭看護工發生行蹤不明,並依規定通報相關主管機關後:
滿1個月仍未查獲者,雇主可以依規定申請遞補。
這一點與外籍家庭幫傭不同。
家庭幫傭發生行蹤不明,原則上需滿3個月仍未查獲,才符合相關遞補規定。
Q10:家庭看護工失聯後,申請遞補有期限嗎?
有。
家庭看護工發生行蹤不明並符合遞補條件後,雇主應注意法定申請期間。
依現行規定,通常應在符合遞補資格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因此,發生移工失聯案件時,不建議只等待警方尋人,也應同步確認原聘僱許可、失聯通報及遞補申請時程。
Q11:外籍看護已經廢止聘僱許可並轉出,但一直沒有人承接,可以申請遞補嗎?
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,並由勞動部廢止原聘僱許可後,如果滿1個月仍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,原雇主可依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申請遞補。
實際起算日期應以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函及個案狀況為準。
七、外籍家庭看護工每天工作多久?
Q12:外籍家庭看護工有法定每天8小時工作制嗎?
家庭看護工屬於家事移工,目前工作時間及休假安排主要依雇主與移工簽訂的勞動契約辦理。
因此,不能直接把一般公司勞工每天8小時工作的規定全部套用到家庭看護工身上。
不過,雇主仍應合理安排移工的工作與休息時間,避免長時間沒有適當休息。
八、外籍看護多久要休一天?
Q13: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例假、休假及年假怎麼安排?
家庭類移工的休假方式,應依雇主與移工簽訂的勞動契約及相關來源國勞動契約約定辦理。
實務上通常會在勞動契約中約定:
-
休假頻率
-
休假日期
-
未休假時如何計算工資
-
特別休假
-
返鄉休假
-
病假及事假相關約定
因此,雇主應以雙方實際簽署的勞動契約為準,不建議自行片面取消移工的休假。
九、移工想返鄉,雇主可以不准嗎?
Q14:外籍看護要求返鄉休假,雇主可以拒絕嗎?
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2條規定,移工於聘僱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,雇主應予同意。
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,經主管機關查明且未依要求改善,可能面臨:
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
並可能影響雇主的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。
因此,如果移工提出返鄉需求,建議雇主與移工提早協調日期、照顧替代人力及返臺時間。
Q15:移工返鄉的機票誰付?
返鄉休假期間的機票負擔,應依雙方勞動契約及誠信原則協議。
並不是所有返鄉休假情況都一律由雇主或移工單方面負擔,應依實際契約及返國原因判斷。
十、外籍家庭看護工目前月薪多少?
Q16:2026年外籍家庭看護工月薪是多少?
目前家事移工,包括:
-
外籍家庭看護工
-
外籍家庭幫傭
新招募、期滿續聘或期滿轉聘適用的新制月薪為:
每月新台幣20,000元。
新制自2022年8月10日起實施,目前仍持續適用。
Q17:20,000元有包含休假日加班費嗎?
不包含。
20,000元是勞動契約約定的每月經常性薪資,並不包含:
-
休假未休加班費
-
特別休假未休工資
-
三節獎金
-
年終獎金
-
其他非經常性給付
-
仲介服務費
如果移工在原本約定的休假日繼續工作,仍應依契約及相關規定另外計算未休假工資。
Q18:休假日沒有放假,加班費怎麼算?
如果雙方約定月薪為20,000元:
20,000 ÷ 30日=約667元/日
因此,休假日未休1天的工資,以月薪20,000元計算時,約為:
667元/日。
如果雙方約定月薪21,000元:
21,000 ÷ 30日=700元/日。
實際仍應依勞動契約約定及移工實際休假情形核算。
十一、做滿3年一定要加薪嗎?
Q19:外籍看護在同一雇主做滿3年、6年,要不要加薪?
勞動部曾提出鼓勵措施:
如果家事移工在同一雇主工作滿3年並續聘,建議雇主每月加薪1,000元。
在同一雇主工作滿6年續聘,再建議增加1,000元。
也就是說:
工作滿3年續聘,可考慮由20,000元調整為21,000元。
工作滿6年續聘,可再考慮調整為22,000元。
這屬於政府鼓勵穩定勞雇關係的建議加薪措施,實際薪資仍應依雙方新簽訂的勞動契約約定。
十二、期滿續聘,要重新簽勞動契約嗎?
Q20:外籍看護期滿續聘,需要重新簽勞動契約嗎?
需要。
家事移工辦理期滿續聘或期滿轉聘時,應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契約。
勞動契約原則上應:
-
以中文製作
-
同時製作移工母國文字譯本
-
雇主與移工各自保存1份
-
雇主應依法備置及保存,以供主管機關查核
至於是否需要辦理來源國驗證,則應依各移工來源國駐臺機構相關規定辦理。
十三、薪水可以直接扣哪些費用?
Q21:雇主每個月發薪水,要注意什麼?
薪資明細應盡量以移工能理解的語言或母語提供,並清楚記載:
-
約定薪資
-
加班或未休假工資
-
法定可扣項目
-
實際支付金額
可以依法扣除的項目,應以法令及雙方合法契約約定為準,例如移工本人應負擔的全民健康保險費。
家庭類移工雇主不得任意從薪資中扣除其他費用。
尤其不能因為移工事先簽署同意書,就任意預扣與法令不符的款項。
十四、如果少付外籍看護薪水,會有什麼後果?
Q22:雇主未依勞動契約給付薪資,會被罰嗎?
會。
雇主應依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契約給付薪資。
如果未依契約給付,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,可能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相關規定處:
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
並可能影響甚至廢止雇主聘僱外籍移工的許可。
因此,建議每月薪資都保留:
-
薪資明細
-
匯款紀錄
-
移工簽收紀錄
降低日後發生薪資爭議的風險。
十五、勞動部會用簡訊通知雇主嗎?
Q24:哪些情況可能收到勞動部簡訊或電子郵件?
部分移工案件如果涉及不予許可、廢止聘僱許可或其他重要處分,勞動部可能以簡訊或電子郵件提醒雇主。
例如:
-
聘僱許可或期滿續聘案件
-
接續聘僱許可
-
移工連續曠職失聯
-
移工轉出
-
協議不續聘轉出
-
延長轉換期限
-
欠繳就業安定費
-
其他依法通知事項
但簡訊通常只是提醒。
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內容仍應以主管機關正式處分函為準。
十七、移工離境後還要申請離境備查嗎?
Q25:移工聘僱期滿或提前解約離境,雇主還要自己辦離境備查嗎?
目前針對聘僱期滿或經合法提前解約驗證後離境的案件,勞動部可透過移民署出境資料辦理主動離境備查。
如果移工離境後一段時間仍沒有收到主管機關核發的離境備查通知,雇主仍應注意是否需要於法定期間內自行補辦,以免影響後續名額或聘僱申請。
唐明提醒:家庭看護申請制度已經和以前不同
近年外籍家庭看護工制度有多次重大調整。
尤其是:
80歲以上免醫療專業評估、多元免評、重症優先、長照資格、癌症資格、一年內曾聘僱外籍看護再申請、期滿續聘及重新招募等制度,都與早期只有「巴氏量表」的申請方式不同。
因此,不建議只拿過去的巴氏量表或舊版「75歲免評」規定自行判斷。
同樣是申請外籍看護,不同家庭可能適用完全不同的申請方式。
唐明國際開發有限公司|外勞仲介・移工仲介服務
提供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、印尼看護媒合、國內承接、外籍看護轉換雇主、重新招募、期滿續聘、移工居留及相關聘僱文件服務。
準備申請前,可先確認:
被看護者年齡、疾病狀況、身心障礙資格、長照資格、是否曾聘僱外籍看護,以及目前外籍看護聘僱期限。
先把資格判斷正確,再進行外籍看護申請,可以減少補件及走錯流程的情況。
資料來源:勞動部、勞動力發展署、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及現行外國人工作資格相關法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