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
8月1日新制上路:80歲以上長者免評可聘外籍看護,重症家庭恐受衝擊

勞動部近期修正《就業服務法》第46條,8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以後只要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,或70至79歲罹患癌症二期以上,就能直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,不需要再經過醫療機構的專業評估。

勞動部估計,新制上路後,將可能新增10萬名長者家庭申請外籍看護工。但問題也隨之浮現:原本已有近20萬重症家庭聘僱需求,如今恐怕因為人力有限,被迫面臨「棄重就輕」的情況。

有些家庭反映,家中看護工近期開始要求加薪,甚至想轉去照顧相對輕鬆的長輩;而部分仲介公司也打出「80歲免評」的廣告,搶食市場。這些現象,讓真正需要專業照護的重症患者家庭壓力倍增。


勞動部六大配套措施

為了降低衝擊,勞動部提出了六大配套措施,希望兼顧重症家庭權益:

  1. 重症優先分流:持有醫療或失能證明的重症個案,將獲得一日內的優先處理;80歲以上僅憑身分證申請的長者,需先在就業通刊登求才資訊至少7日。

  2. 擴大免評資格:新增癌症第四期以上、全癱無法下床,以及一年內曾聘僱看護工的家庭,只需檢附有效醫療證明即可申請。

  3. 承接優先: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,補足20小時訓練即可轉任,並有專案協助快速選工。

  4. 增加來源國量能:與四大來源國協調輸出更多人力,駐外館處也會優先處理重症家庭簽證。

  5. 補足行政人力:第一線新增188位人員,加快審查流程。

  6. 加碼支援服務:編列11.8億預算,提供短期照顧、喘息服務,並推出雇主手冊與LINE@移點通功能,協助雇主即時掌握資訊。


政策影響與展望

勞動部表示,所有申請只要符合資格都會審理,但會依照照顧需求緊急程度分流,確保重症家庭能優先獲得人力支持。雖然配套措施能減緩衝擊,但「供需失衡」的隱憂仍在,未來還需要跨部會持續合作,才能真正兼顧長者與重症患者的照護需求。